法規在建立生物類似藥路徑上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在發展美國生物類似藥審批路徑上,FDA速度緩慢,落后于其他國家,國會和其他批評家已經對此加以指責。不過監管機構并不是建立審批路徑的唯一力量。
FDA負責考慮科學性和潛在的指南文件所造成的后果,并設定生物類似藥審評的方式。法院則負責確定《生物制品價格競爭和創新法案》(BPCIA)中含糊不清的內容,制定《美國專利改革法案》(America Invents Act,AIA)。AIA將在生物類似藥上市前解決專利問題。
等待方向
雖然生物藥企不斷創新、復制和產生專利,但是他們仍然在等待美國最高法院為BPCIA第一案指出方向。山德士要求最高法院推翻2015年聯邦巡回法庭作出的有異議的裁決,該裁決稱,生物類似藥在獲得FDA批準后,必須給予180天的商業營銷通知期才能夠上市。這個裁決使得山德士推遲了美國首個生物類似藥Zarxio,安進優保津(非格司亭)的仿制品,上市好幾個月。
作為回應,安進要求,最高法院如果接受這個案件,也要對聯邦巡回法院認定在BPCIA中專利轉讓是可以選擇的這一判決進行裁定。
Brinckerhoff告訴BioWorld Today,最高法院可能將在2016年6月決定是否審理這個案件。如果法院受理該案,將會聽取辯論到2016年底或2017年初,這意味著還需要一年才可能得到那兩個基本問題的最終答復。但是,Brinckerhoff 和其他人都不認為最高法院這次會推翻之前的裁決。(見 BioWorld Today,2015年10月20日)
在此期間,美國聯邦巡回法院裁定的180天通知期成為了該國法律。2016年4月,Celltrion的類克(英夫利昔單抗,Jassen Biotech)的生物類似藥獲得FDA的批準,預期將由合作方輝瑞在美國以Inflectra的商品名銷售。但因為這項裁決,將至少等到今年10月才可能上市。
雖然輝瑞稱,它仍舊在為2016年上市這個產品做準備,但對于獲得FDA批準后,是否已經向Jassen提交了商業營銷通知書,該公司拒絕發表評論。(見BioWorld Today, 2016年4月6日)
美國聯邦巡回法院的判決被用于其他的生物類似藥案件上。比如,安進在佛羅里達州南區地區法院提起的針對Apotex的Neulasta(pegfilgrastim)生物類似藥的訴訟里,營銷通知期是關鍵點。(見BioWorld Today,2015年8月12日)
按照巡回法院的解釋,生物類似藥獲得批準后給予6個月的 等待期,是給原研藥企時間去打侵權官司的。而與山德士不同,Apotex采用了BPCIA的專利轉讓,所以這個等待期幾乎沒有什么意義。
生物類似藥和知識產權
產業界等待美國最高法院對首個BPCIA案件的裁決,法官們正在尋找可以建立生物類似藥審批路徑的其他問題。就在今年4月,他們爭論,基于AIA建立美國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Patent Trial and Appeal Board,PTAB)設定的標準,是否可以用于審理有關知識產權的專利挑戰案件。
顯而易見,美國國會將知識產權設想成為在法庭上挑戰專利的一個成本更低,速度更快的替代方式,但是事實上,它正在成為制藥公司長期訴訟過程中的一個附加品。由 于PTAB使用了與法院不同的審理標準,因此沖突在所難免——今年4月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在面對Cuozzo Speed Technologies LLC v. Lee案件時似乎就因此遇到了麻煩。
不論美國最高法院最終如何裁定,“知識產權將是生物類似藥申請者的一個有價值的工具”,Cunning表示。擁有知識產權,在法庭上就不存在專利有效性的假設。對于生物類似藥申辦方,那樣就能更加容易和廉價地清除原研藥專利的障礙,特別是在法院已經裁定,生物類似藥申辦方不能要求判決一項專利無效的情況下。
但是,知識產權,尤其是在其與BPCIA路徑交叉的情況 下,也為在法庭上的法律挑戰開辟了更多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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