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CFDA連續發4篇征求意見稿,又一次引爆行業??陀^看待,這一切本在意料之中,并非突發。自國務院高規格發文,一致性評價標準向美歐日看齊,到化藥注冊新分類實施,引入何如意博士、蓋茨基金會那一刻,CFDA接連向外界發出明確訊號,那就是無論創新藥,還是仿制藥,都會全面接軌美歐日,尤其是美國。上周的四文,正是如此意志的落地體現。
縱觀全局,自2015年以來的密集行業政策,都是站在全球格局下的頂層設計與考量,一步一棋,盡出謀劃。最終目標就是把中國的醫藥產業推向全球,打通國內外的新藥上市障礙,打通國內外的仿制藥品質,讓國界不再成為企業與患者的樊籬。“一帶一路”大背景下的中國醫藥產業,開始漸入格調,融入全球。
諸如“原研藥超國民待遇”的昂貴特權,“國產仿制藥質量差異”的劣質特權,等等,都將徹底封入歷史。多少年以后,人們打開卷宗回看,甚至可能會無法理解這段歷史。人們會驚詫,面對健康威脅的患者,可能要采用“非法”手段才能獲取某種藥品,甚至因此而面臨牢獄之憂。
歷史上盛行的計劃式政策(婆婆式政策、利益傾向政策、保護性政策等),終將退出,這一切交還給市場。同時交付的,自然也包括CFDA背負著的一些莫名其妙責任與罵名,徹底由市場主體來承擔起來。而CFDA,全力做好后監管、有因核查,搭建廣泛而敏捷的監管網絡。
相應的,作為產業中人,我們也不能再局限于國內市場,時代需要我們以全球視野來布局與發展。那些早年被政府“忽悠”國際化的企業,進入政策紅利爆發期,這些企業有望成為行業之秀,資本追逐的香芋。那么,這些企業數量有多少?又在哪里呢?在此,我們綜述一下CFDA新政策對創新藥的影響。
核心觀點:中國的全球第二大醫藥市場地位將名副其實,海外創新藥在國內同步上市成大趨勢,國內藥企面臨巨大壓力。
1、認可境外臨床試驗數據
申請人在境外取得的臨床試驗數據,符合中國藥品醫療器械注冊相關要求的,經現場檢查后可用于在中國申報注冊申請。
境外企業在中國進行的國際多中心藥物臨床試驗,符合中國藥品注冊相關要求的,完成國際多中心臨床試驗后可以直接提出上市申請。
在中國首次申請上市的藥品醫療器械,申請人應提供不存在種族差異的臨床試驗數據。
申請人在歐洲藥品管理局、美國和日本獲準上市仿制藥的生物等效性試驗數據,符合中國藥品注冊相關要求的,經現場檢查后可用于在中國申報仿制藥注冊。
申請人在境外獲準上市的醫療器械,除需進行臨床試驗審批的第三類醫療器械外,在境外獲準上市時提交的臨床試驗數據,可作為臨床試驗資料用于在中國申報醫療器械注冊。
點評:此前,即使在海外已經進入III期臨床的創新藥,若要進入中國,只能到中國重新開展臨床試驗。這里面涉及臨床研究投入,以及開發周期問題,必然限制了海外創新藥進入中國。而現在,直接使用海外臨床數據,申請人提供不存在種族差異的臨床數據,就可以直接在中國申請上市。
這就意味著,海外各階段的創新藥物都可以隨時增加中國這個注冊目的地,進而全球同步上市。那么,國際化BD業務必然出現井噴,優秀的BD人才會成為衍接海內外業務的關鍵橋梁。相應的,這也必然會對國內小創新藥物造成一定沖擊。
2、優化臨床試驗審查程序
建立和完善申請人與審評機構的溝通交流機制。開展Ⅰ期和Ⅲ期藥物臨床試驗前,須經申請人與審評機構會議溝通后正式申請和受理。審評機構自受理之日起60個工作日后,沒有給出否定或質疑的審查意見即視為同意,申請人可按照遞交的方案開展臨床試驗。
點評:在仿制藥的BE試驗備案制順利實行之后,CFDA已經決意向FDA的先進管理制度全面靠攏,將創新藥的臨床試驗備案制和溝通交流機制全面落地。如此以來,CFDA省掉了對臨床申請的審批程序,不僅是釋放了更多審評資源,創新藥在國內的注冊開發進度也將會明顯提升,研發效率也會得到提高。
3、加快臨床急需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
對于治療嚴重危及生命且尚無有效治療手段疾病的藥品醫療器械以及其他解決臨床需求具有重大意義的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早期、中期指標顯示療效并可預測其臨床價值的,可有條件批準上市。申請人要制定風險管控計劃,按要求開展確證性臨床試驗并完成批件中規定的研究內容。鼓勵創新藥物和醫療器械的研發,對列入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支持的創新藥物和醫療器械,給予優先審評審批。
點評:這個文件算是正式提出“有條件批準上市”,相當于FDA實行的“加速批準”制度,基于早期替代終點就可以批準新藥上市。這樣以來,CFDA提出的“加快臨床急需藥品上市”不再只停留在口號上。很多人會有印象,阿可拉定軟膠囊已嘗試過申請有條件批準上市,但沒有通過。應注意到,“有條件批準”如果順利實行,全球新藥在中國上市的速度會更快,國內以開發me too藥,走fast follow模式的藥企會有不小的壓力。
4、支持罕見病治療藥物和醫療器械研發
由衛生計生部門公布罕見病目錄,建立罕見病患者注冊登記制度。罕見病治療藥物和醫療器械申請人可提出減免臨床試驗申請,加快罕見病用藥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對于國外已批準上市的罕見病治療藥物和醫療器械,可有條件批準上市,上市后在規定時間內補做相關研究。
點評:孤兒藥可減免臨床,加快審批,這個已然在執行中。對國外已上市的,可有條件批準上市,這個提法是新的。孤兒藥在中國的上市速度,會非常之快。
5、支持新藥臨床應用鼓勵醫療機構
優先采購和使用療效明確、價格合理的新藥。研究完善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機制,探索建立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談判制度,支持創新藥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各地可根據疾病防治需要,組織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的集中采購。
點評:總局的文件,提到了醫保、招標部門的事情……提了總比不提好吧。敢提就敢辦,對不?
6、審評機構的人力分配向創新藥傾斜
建立和完善申請人與審評機構的溝通交流機制。開展Ⅰ期和Ⅲ期藥物臨床試驗前,須經申請人與審評機構會議溝通后正式申請和受理。開展需審批的醫療器械臨床試驗前,須經申請人與審評機構會議溝通后正式申請和受理。審評機構自受理之日起60個工作日后,沒有給出否定或質疑的審查意見即視為同意,申請人可按照遞交的方案開展臨床試驗。臨床試驗期間,發生臨床試驗方案變更、重大藥學變更或非臨床研究安全性問題的,申請人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報送審評機構。發現存在安全性及其他風險的,申請人應及時修改臨床試驗方案、暫停或終止臨床試驗。審評機構要加強對臨床試驗全過程的審查、監督,組織對正在開展的臨床試驗進行現場核查,審評過程中可以組織對臨床試驗數據進行有因檢查。
點評:從2015年初開始,新藥的臨床試驗基本是一次性批準I-III期大臨床?,F在更嚴謹了,在啟動I期和III期臨床之前,都要與CDE做一次會議溝通,然后提交申請,60個工作日后沒被否定即可開展試驗。也可以講,CDE專門給創新藥開了小灶,會調派人力幫你完善臨床研究方案。
綜上,上周的政策還只是征求意見稿。各位若有不同意見,還有機會提出。但相信,大的基調已定,改動空間已不大。我們更多還是要看如何順勢有為吧。
從數據角度來看,其實自從新的化藥注冊分類實施以來,原研藥品進入中國已然呈現加速之勢。有趣的是,截至5月15日,CDE已承辦的5.1類受理號剛好100個。相信上周的文件落地之后,數量還會加速爆漲。讓我們拭目以待。
當然,中國醫藥市場還是以仿制藥為主,而行業新政無疑對仿制藥的沖擊更大。影響幾何?誰能勝出?機會何在?且聽后續講解 。